4006-010-725
深圳:南山区粤海街道环东路西环北路北滨海之窗花园
客服QQ:574472821
微 信:13077829315
手 机:130-7782-9315
邮 箱:shbsfw#126.com
网址:www.gdhdgw.com
贵州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监测监管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2-3 录入:深圳华道顾问 来源:天眼新闻
2月2日,为全力做好水源保护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监测监管工作,确保广大群众有水喝、喝放心水,切实防止疫情次生灾害对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贵州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监测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水源监测监管,严格落实水源防护措施,水源保护区必须设置明显标识,严防水源受病毒垃圾污染。要加强对水源的防护和巡查工作,密切观察水源地、取水口、蓄水池等关键部位水质变化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疫情防控期间,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在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的基础上,增加余氯和生物毒性等疫情防控特征指标的监测。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密监控供水环节,重点检查水厂卫生许可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使用情况、消毒设施配备及正常运转、水质自检情况、供管水人员健康证、卫生制度落实情况、场所及管水人员消毒等情况。要加强对供水管网和加压站的卫生管理和巡查,严格操控生活饮用水生产工艺流程,严格落实净化消毒措施,避免将安全隐患流入制水环节。对采用地表水和自备井井水的农村地区,要切实做好水源周围的防护消毒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扎实开展排查管控,重点排查供水单位工作人员近期与湖北武汉或其他疫区人员的接触情况,全力做好隔离和防控工作。同时,对水厂生产区要采取封闭管理,避免生产工作人员与新型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制止无关人员进入,严防死守,坚决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全面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掌握辖区内供水动态和疫情防控情况。市县要安排专人值守,保持信息畅通,坚持零报告制度。遇有突发紧急情况,要迅速处置,有效应对,并按程序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相关情况。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