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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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水设备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及出具的检验报告应符合哪些要求?
添加时间:2019-3-21 录入:深圳华道咨询 来源:深圳华道咨询
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及出具的检验报告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涉水产品检验应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161号)、《卫生部关于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254号)和《卫生部关于印发〈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36号)等相关检验和评价标准的规定进行操作并出具检验报告。消毒产品检验应按照《消毒技术规范》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国卫监督发〔2014〕36号)等相关检验和评价标准的规定进行操作并出具检验报告。
二、检验报告应附检验申请表、检验受理通知书、产品说明书、带封条的产品彩色照片和采封样单(仅涉水产品)且需逐页加盖检验专用章,出具检验机构资质证书附表(仅提供涉水产品或消毒产品检验相关的附表)。
检验机构接收样品为涉水产品封样样品时,应当对样品、封条及采封样单等进行检查核对,封条破损的样品不予接收。
三、涉水产品检验机构能力
承担涉水产品检验单位,应具有满足有关要求的实验室、样品室、档案室等,仪器设备保持良好状况,定期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盲样考核,开展模拟检验和报告。净水器检验具有净水器卫生安全浸泡试验、功能试验和加标试验的设备和场所,并经过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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