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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正向国家申报海绵城市试点 建立雨水收集和喷灌等系统
添加时间:2015-8-3 录入:华道顾问 来源:和讯
地表水系杜绝黑臭水
海绵城市的地表水系杜绝黑臭水现象。河湖水系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且优于海绵城市建设前的水质。当城市内河水系存在上游来水时,下游断面主要指标不得低于来水指标。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或不低于海绵城市建设前。
雨水收集洒路浇花
像大海绵一样吸水,等用水时释放,这是海绵城市的一大特点。建设指标规定,海绵城市的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20%。污水经处理后,通过管道及输配设施、水车等输送用于市政杂用、工业农业、绿化等用水以及经过人工湿地、生态处理等方式,主要指标达到或优于地表IV类要求的污水处理厂尾水。特别加大雨水的收集利用,收集来的雨水可用来道路浇洒、园林绿地灌溉、工农业生产、冷却等。
暴雨后不再“城市看海”
海绵城市中的历史积水点彻底消除或明显减少,或者在同等降雨条件下积水程度显著减轻。城市内涝得到有效防范,达到《室外排水设计规范》规定的标准。
我们身边已有“小海绵”
沈阳市正着手向国家申报海绵城市的试点,并计划在中心城区的东南部建设首块“海绵城市”试验田。
目前,沈阳正在进行明年海绵城市试点申报的准备工作。同时启动编制《沈阳市海绵城市总体规划》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实施方案》。近日,将出台沈阳市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在今后的城市建设中,将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融入建筑小区、市政道路、公园绿化、城市水系的建设中来。
沈阳市预计将海绵城市试点区域位置定在市中心城区的东南部,即东至三环高速路,南至浑河,西至富民街及一环路,北至沈河区行政界,规划面积约37.4平方公里。采取蓄、渗、排、用相结合的排水体系,增建河、湖、渠、人工湿地等多种类型的城市水系,增强雨洪调蓄能力。新建和改造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小型地下蓄水池。
目前,沈阳市的一些新建、改造性工程,已按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建设,其实我们身边已经有了“小海绵”。在建中的皇姑区七二四明渠改造工程中设置了雨水综合利用措施,融入了雨水收集、雨水花园、透水铺装等“海绵城市”设计元素。
在金山南路职工文化活动广场设计了塑料蓄水模块拼装式雨水收集池,收集从金山路至金山南路段的场地雨水约200立方米,会用于绿化灌溉、景观补水和冲洗路面等,同时起到削减降雨时场地范围内及金山路峰值流量的作用。
此外,万泉公园、北塔公园、克俭公园等目前陆续完工的六大公园改造中,也建立了相类似的雨水收集和喷灌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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