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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 》公布
添加时间:2019-4-12 录入:深圳华道咨询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据原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2019年4月10日消息,为加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加快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和《市场监管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结合上海市工作实际,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应纳尽纳的工作原则。在全面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按照上海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有关规定和《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交由市场监管部门行使的监管执法事项,依法增加本区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二、建立动态调整的工作机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梳理形成,并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予以增加、取消或调整。
三、落实目录管理的工作要求。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施目录管理制度。对未列入清单的,不得擅自开展随机抽查;对已列入清单的,除特殊情况外,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随机抽查。
(第一版)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 事项 |
||||||
1 |
登记事项检查 |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 《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
|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四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四条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
|||
1 |
登记事项检查 |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 |
|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
|||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二百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
1 |
登记事项检查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
|||
2 |
公示信息检查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六条、第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八条 |
|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
|||
3 |
价格行为检查 |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等 |
《价格法》 |
|
4 |
直销行为检查 |
重大变更、直销员报酬支付、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情况的检查 |
直销企业总公司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等 |
《直销管理条例》 《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 《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 《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 |
|
5 |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
|
6 |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拍卖法》第十一条、第六十条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 |
|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七十二条以及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 |
|||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一条 |
|||
7 |
广告行为检查 |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广告法》第六条、第二十九条、第六十条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八条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 《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九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一条 |
|||
8 |
广告内容检查 |
自媒体广告内容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网络检查 |
《广告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至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七条至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五条至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 |
|
9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市场上或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样检测 |
《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
|||
10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 |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
11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 |
获准产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 |
|||
12 |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
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风险等级为B、C、D级的食品销售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
13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
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
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
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
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
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
13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
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
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
一般检查事项 |
网络检查、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
对办理临时备案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 |
办理临时备案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 |
一般事项 |
现场检查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
|||
履行控烟义务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公共场所) |
一般事项 |
现场检查 |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六条 |
|||
是否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 |
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 |
一般事项 |
现场检查 |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五十六条 |
|||
14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含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监督检查 |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含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其他销售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
15 |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等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
|||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保健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
|||
16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
市场在售食品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样检验 |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
|
17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条 |
|
18 |
计量监督检查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计量法》第十八条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计量法》第十八条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十六条 《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第十四、十八条 |
|||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计量法》第十八条 《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 |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样检测 |
《计量法》第十八条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计量法》第十八条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八、二十条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样检测 |
《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样检测 |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
计量标准监督检查 |
计量标准建标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第十八条 《上海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条 |
|||
能源计量监督检查 |
重点用能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节约能源法》第七十四条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十八条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
18 |
计量监督检查 |
商品量及商品包装监督检查 |
商品生产、销售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计量法》第十八条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上海市商品计量管理办法》第三条 《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第九条 |
|
19 |
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检查 |
自愿性认证活动及结果合规性、有效性的检查 |
自愿性认证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五条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193号令)第二十七条 |
|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检测活动及结果的合规性、有效性的检查 |
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指定实验室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原质检总局117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 |
|||
20 |
获证产品有效性抽查 |
CCC认证产品认证有效性抽查 |
CCC认证目录内的获证产品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样检测 |
《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一条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
有机认证产品认证有效性抽查 |
有机认证目录内的获证产品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样检测 |
《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一条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
|||
其他认证项目的认证有效性抽查 |
其他认证项目的获证产品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样检测 |
《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一条 |
|||
21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检验检测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计量法》第二十二条 《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第五十七条 《认证认可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七条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至第四十条 《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第六条 |
|
22 |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
|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社会团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
|||
商品条码有效性监督检查 |
商品条码使用企业 |
一般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上海市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
|||
23 |
公共信息图形标志检查 |
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合规性检查 |
制作销售企业和管理使用单位 |
一般事项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现场检查 |
《上海市公共信息图形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 |
|
24 |
专利代理监督检查 |
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检查 |
专利代理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网络检查、书面检查等 |
《专利代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
|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机构情况的检查 |
专利代理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网络检查、书面检查等 |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 |
|||
24 |
专利代理监督检查 |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执业行为检查 |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 |
重点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网络检查等 |
《专利代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
|
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情况核查 |
专利代理机构 |
重点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网络检查等 |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
|||
25 |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产品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 |
|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
26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商标法》第十六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
26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
27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商标法》第六十八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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